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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五类就业类移民项目介绍
    时间:2015-1-28 9:29:44 来源:摘自互联网 点击:2184

             美国就业类移民(employment-based 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的重要项目,这类移民是针对有技术、教育、工作经验及投资意愿的人士而设立的,分为五类,分别是EB-1杰 出人才类、EB-2杰出专业人士类、EB-3就业移民、EB-4宗教类技术移民和EB-5投资移民。这五类移民简介如下。

     

    美国EB-1杰出人才职业移民

      

        EB-1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在科学, 艺术, 教育, 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特殊才能, 其杰出表现和成就得到国内,国际的认可并被广泛报导记载的外籍人士。此类申请人无需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即可直接申请美国绿卡身份。

     

        特殊才能的例子如申请人获得过重大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或至少能达到以下几个标准中的三项(或其他可比性的证据):

     

           · 证明曾获得过国内或国际上知名度较小的奖项;

           · 成为具有较高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专业协会的会员;

           · 被专业刊物或其他主要的行业刊物及媒体报导过;

           · 证明曾作为评委或评委成员对他人的工作成果进行评判;

           · 证明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方面有独特的重大贡献;

           · 证明曾在专业刊物或其他主要的行业刊物及媒体发表过专业论文;

           · 证明申请人的作品曾在艺术展览会上展出;

           · 在业绩突出的企业或机构担任关键性的领导职位;

           · 证明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比其他同行高得多;

           · 证明在行为艺术方面的成功演出。

     

        申请人如果是有杰出学术成就而享誉国际的研究员或学者教授,要符合此类签证的申请,还要求申请人在本专业至少有三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并以大学终身教授,终身研究员或其他可比性的身份进入美国。

     

    申请条件至少应满足以下标准中的两项:

     

           · 因杰出研究成果而得到过大奖;

           · 成为具有杰出研究成果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会员;

           · 其他同行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关于你研究工作的文章;

           · 曾作为评审或评审委员会的一员对同行业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评判;

           · 在本领域有独特的科研成果或学术贡献;

           · 在国际上发表过专业著作或文章。

     

        跨国公司的高级经理及高级执行主管提出 EB-1 签证的申请要求是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是被其外国雇主在美国境外的公司雇用,现来美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受益人需在其外国雇主的母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中担任管理职务。

        此类签证的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其公司为外国母公司在美的分公司/子公司,并在美展开业务至少一年。

     

     

    美国EB-2杰出专业人士移民:

     

        EB-2是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的简称。拥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兼有五年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外籍人士, 和那些在科学, 艺术, 或商业领域因为具有特殊才能而有可能对美国在经济, 文化, 或教育利益及繁荣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可申请EB-2职业移民。EB-2 职业移民的申请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需要走PERM劳工纸申请程序,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5年工作经验。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免除PERM劳工纸申请程序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同属EB-2职业移民申请,PERM劳工纸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於,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之前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工人,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工人的情况下,方能为外籍员工递交永久移民美国的申请。而国家利益豁免,即NIW,申请人无须雇主支持, 外籍员工可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移民美国。

     

    美国EB3就业移民:

     

        1.技术工人。职位不是周期性或暂时性的。有至少两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培训经验中包括大专教育。表格ETA-750(劳工证)中有对工作要求的叙述,从中可以判断您的工作是属于技术类还是非技术类的。

     

        2.专业人员。具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符合此项工作要求的同等学位。教育和工作经验不可替代此项学位要求。

     

        3.其它工人(即EW)。对申请人无学历、工作经验、语言、资产、税收证明等要求。

     

        美国吸收技术移民的方式与世界上很多国家不同,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办理美国技术移民必须由美国雇主先向美国劳工局提名,经过批准后方可办理。在美国的移民种类中,这类移民是属于就业移民中的第三优先类(专业技术及非技术性劳工的移民)移民,其编号称为EB-3。

     

        综上所述:美国EB-3移民项目安全可靠,但是至关重要的是实力强大的雇主为申请人做担保,北京侨外移民专家提醒您,美国EB-3移民的成败在于雇主的可信程度和移民中介是否值得信赖。

     

    美国EB4宗教类技术移民。

     

        此为是专为在美国驻海外的机构工作的某些有宗教背景的技术工人及雇员、国际机构退休人士等而设立的一个特殊移民类别。

     

    美国EB5投资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计划是按美国EB-5移民签证类别申请。EB-5的主要精神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目标就业区投资5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以上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在两年期内如果投资继续并且符合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即可申请条件解除。而区域中心移民法案更赋予投资人享有间接计算就业机会的优惠政策,更有利于两年后解除条件换发长期绿卡。

     

        美国区域中心投资移民项目无学历、语言及商业背景要求,对资产要来源的要求也相对简单,同时申请的成功率高、审理周期短等优点,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中国投资人士的极大青睐。特别是在经济危机时期,有政府背景、有抵押担保的贷款方式的项目,因其安全、有保障的特点,成为供不应求的美国投资移民热点项目。

     

        但是,专家提醒投资者,美国EB-5是有风险的投资,要想实现EB-5投资移民,第一要选择风险小的项目,第二要选择专业、有经验的移民公司,才能确保顺利获得绿卡及投资资金的安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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